发布日期:2023年11月9日
公告期限: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7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转运桶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MAZB230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邀请招标、确定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转运桶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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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周期 |
采购预算 |
较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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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垃圾转运桶采购 |
2个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
250000元 |
250000元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于书面声明中予以承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9:30至2023年11月14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700号荣安大厦B402室招标代理部携带U盘领取采购文件。
6.2 售价:本采购文件工本费0元人民币。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700号荣安大厦B402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700号荣安大厦B402室会议室。
十、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特别提醒
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352275407@qq.com)进行收发。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冯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700号荣安大厦B4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7606561513


